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查,截至2001年底,我国共有耕地1.3亿公顷,人均耕地为0.11公顷,仅占世界人均耕地的43%,不到美国的1/6,加拿大的1/15。在这些耕地当中,有灌溉设施的保收田占总量的39.8%,约有2/3为中低产田。全国现有后备耕地资源0.133亿公顷,若按60%的开垦率计算,可开垦耕地0.81亿公顷,因此,现有耕地加上可开垦耕地总面积可达到1.381亿公顷。
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耕地资源正在减少。一般说来,人口密集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越快,耕地损失越多。如日本1955—1994年耕地面积减少了52%,韩国1965—1994年耕地面积减少46%,我国台湾省1962—1994年耕地面积减少42%,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省年均减少耕地1.2%。我国1986—2001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年均达50万亩,年均减少4.27%。根据日、韩和我国台湾省的情况,未来30年内,如果我国耕地也每年减少1.2%,到2030年,我国耕地面积将减少0.468亿公顷。假如我国对耕地减少控制得好、未来30年耕地面积年均只减少0.5%,届时耕地面积也将减少0.195亿公顷。如果未来30年耕地面积年均减少控制在0.2%,届时我国耕地面积也将减少0.078亿公顷。但是如果将非农业用地控制在这样一个水平上,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将受到制约和影响。另外,我国目前有0.06亿公顷耕地位于25°以上的陡坡,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治理水土流失,这些坡地也必须退耕还林,从耕地面积中减去。
综合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我国未来30年内可新增的耕地面积为0.081亿公顷,最多只可能增加到0.133亿公顷,25°以上坡地退耕还林后还将减少耕地0.06亿公顷。在未来30年内,如果我国将年均减少耕地面积控制在0.2%的水平,则30年内占用耕地面积0.078亿公顷,这样,我国的耕地面积总量还能保持动态平衡(增加0.081亿公顷或0.133亿公顷,减少0.078+0.06=0.138亿公顷)。如果非农业用地年均增加超过0.2%,则我国的耕地面积总量无法保持平衡。如果我国比照日本、韩国和台湾省的情况,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保持年均增长1.2%,届时我国耕地面积只能保持0.773亿公顷,人均只有0.048公顷,将低于联合国规定的人均0.053公顷耕地的警戒线水平。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后发优势,即通过精心规划和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韩和台湾地区过度占用耕地进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缺陷,但后发优势的作用不可能达到足以保证我国耕地面积总量保持动态平衡。目前,我国近13亿人口中有9亿农民,要使我国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下降到25%左右的水平,达到农业现代化的标准,目前还需要有2.4亿左右的农业劳动力转入非农业部门,加上其抚养人口约5亿人口转入城市,相当于再建50个上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而到2030年人口达到16亿时,将有更多的农业人口转入非农业部门,城市的扩张不可避免,因此,我国耕地面积总量减少将是必然的。因此,粮食安全也将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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